在早些时候博客,我查看了合规声明中必须包含的信息。与第10/2011号法规相关的要求之一是皮带的使用规范。这说明皮带材料与食物接触的时间和温度。我经常收到关于这项规定是否严格以及允许的联系时间是否会因其他因素而波动的问题。例如,如果产品与传送带的接触时间超过规定的接触时间,是否必须销毁?
接触时间
我们的许多皮带材料的符合性声明规定,在80°C的食品温度下,接触时间为30分钟。第10/2011号法规指出,如果温度降低10°C,最大接触时间将增加一倍。这意味着:
- 在70°C的温度下,最大接触时间为一小时
因此,迁移测试结果仍然有效。它也可以反过来工作,因此:
- 在90°C的温度下,最大接触时间为15分钟
遵守声明
其结果是,接触时间超过符合性声明中规定时间的产品不必销毁。这完全取决于产品的温度。
始终检查测试条件
允许的接触时间越长,皮带可提供的应用选项越多。例如水果机在线玩哈伯西特级TPU食物带允许比标准食物带更长的接触时间。由于第10/2011号法规规定,接触时间可能因温度而异,因此在比较不同的皮带时,必须注意符合性声明中给出的准确测试条件(请记住,并非所有制造商都在相同温度下进行测试)。下面是一个例子:
- 在70°C下进行2小时的试验,允许在100°C下的接触时间为15分钟
- 110°C下30分钟的试验时间允许在100°C下接触一小时
产品数据表
一些工程师注意到,产品数据表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温度与符合性声明中的温度不同。为什么会这样?非常简单:对于食品应用,必须遵守合规性声明。产品数据表上规定的温度是指技术允许的温度,例如连接件可以承受的温度。
您对食物带的联系时间或具体的合规声明有任何疑问吗?随便联系我随时都可以。我很乐意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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